龙门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50年5月,经历了初建、重建和再建三个时期,见证着建国以来中华民族对法治的艰难探索,见证着几代法律人的殚精竭虑、笃志法治。新审判大楼于2011年5月建成,院内有完善的安保设施,包括先进的安检系统和全天候、全覆盖监控系统;建成互联网、局域网内外两网,以审判流程管理为依托,在审判流程管理、办公自动化、资源共享等方面,实现了管理的信息化。
我院现有在职干警154人,其中政法专项编87人,工勤人员10人,聘用人员57人。87名在职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中,员额法官20人(全日制法律本科及以上10人,占比50%)、司法辅助人员51人、司法行政人员16人,一线办案人员占81.61%。
我院机构设置情况:我院共设8个内设机构,包括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、刑事审判庭、民事审判庭、综合审判庭、执行局、政治部(机关党委、督察室)、综合办公室(司法警察大队)、审判管理办公室(研究室)。3个派出机构,包括左潭人民法庭、平陵人民法庭、永汉人民法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