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州法院始终以维护稳定、推动发展、保障和谐为目标,以化解和预防社会矛盾为主线,解放思想,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,促进了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。多年来,龙州法院以"公正司法、为民司法"为目标认真开展各项审判工作:一是强化宽严相济理念,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,五年来,我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71件,判处罪犯1578人。有力地惩治了犯罪分子,全力维护社会稳定;二是强化调解优先理念,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。我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6423件,商事案件2296件,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纷争,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;三是强化官民和谐理念,全面加强行政审判相关工作,促进依法行政。我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9件,审结39件,受理非诉行政审查案件26件,裁定准予执行16件,有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;四是强化"和解结案"理念,全力以赴化解执行难,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267件,执行结案4858件,执行到位金额2.3亿元。切实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。
龙州法院坚持审判机关的人民性,突出民生导向,把司法的公平正义和温暖关怀送到群众身边。践行为民宗旨,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期待。一是健全为民便民机制。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,做到有案必立,有诉必理。持续推进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活动,让群众更有幸福感、安全感、获得感。深化两个“一站式”诉讼服务体系建设,着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提质升级。加大巡回审判力度,为当事人提供“家门口”诉讼服务,五年共开展巡回审判280余场次。健全司法救助制度,落实司法救助金80多万元,缓减免诉讼费50多万元,对困难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,彰显司法人文关怀。二是持续深化司法公开。坚持以公开促公正,积极推进司法民主,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透明化,推进四大公开平台建设 ,公开庭审直播2951次,公开裁判文书10552份,公开审判流程信息3827条,公开执行信息2426条。积极主动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法院,开展庭审观摩、模拟法庭等主题活动,全力打造“阳光法院”。三是打造诉源治理品牌。主动下沉司法力量,实现2个人民法庭、3个巡回法庭、12个“法官工作站”、127个“一村一法官”联络点在乡镇、社区、村屯的全覆盖,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、就地化解矛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,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。开展“无讼村居”创建试点工作,通过法庭党支部与村屯党支部结对共建、诉前联动调解、诉调对接、巡回审理、普法宣传等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、解决在讼外,大胆探索村居由“少讼”向“无讼”转变之路。五年来,县法院诉前、诉外化解矛盾纠纷1600多件。多年来,龙州法院审执结的各类案件结案率、执结率、调解率显著上升,上诉申诉、发回改判、涉诉信访明显下降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。
五年来,县法院被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授予“司法宣传与联通工作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,诉讼服务中心被自治区高级法院、自治区妇联联合授予“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”,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评为全区优秀法院,被自治区文明委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,被自治区爱国卫生委员会评为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,被崇左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等等。集体获得市级以上荣誉28次,干警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90人次。